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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0章明君手下的昏臣

作者:汤加盐大伯伯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每当我们解决了一个麻烦,自以为天下太平时,一个新的麻烦又出现了,历史就在一个个麻烦铺就的轨道上向未来驶去。

于定国断案,手法高明,令人佩服,不愧“民自以为无冤”之名。

黄霸(公元前130年~前51年),字次公,淮阳阳夏(今河南太康人)。黄霸幼年时学法,甚是努力,在汉武帝末年被选为侍郎谒者,后来又在离国都的不远地方任财粮小史,他执法强调教化和宽容,与当时施行的严刑峻法迥异,遂受人称颂。黄霸一路平步青云,先后任陕西境内黄河以东均输长、河南太守丞、廷尉正(掌管刑法)、扬州刺史、颍川(禹州一带)太守等职。尤其在颍川太守任上,黄霸把颍川治理得井井有条,宣帝的诏书上说“路不拾遗、夜不闭户”。宣帝任他做御史大夫,并在丙吉死后,黄霸代之为丞相,同时被封为建成侯,总揽朝纲社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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