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> 历史> 大宋异姓王 > 第44章 书院擒贼

第44章 书院擒贼

作者:花间酒友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“为人处世,当持身以正,谦和有礼。”范夫子收回目光,又落在了秦重的身上,沉声教训道,“咄咄逼人,非君子所为。”

大宋朝廷规定,州县官员任期三年,期满之后就要迁转。而胥吏皆是本土人士,且长期在本地任职。对地方事务、法令了如指掌,势力盘根错节。新官上任两眼一抹黑,只能依靠这些胥吏来管理地方。

小技巧:按 Ctrl+D 快速保存当前章节页面至浏览器收藏夹;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章节目录,按 ←键 回到上一章,按 →键 进入下一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