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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桓案

作者:麻辣教师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此外,还有一笔重要的“损耗”没算进来。当时朝廷发的都是实物工资,官员领回家的不是大米,就是布匹,甚至还有胡椒,偶尔才发银子。官员们的工资多少,是用大米来衡量的,所以这所有的东西,都要折算成大米。朝廷就经常在折算率上跟下面的官员们玩猫腻。《典故记闻》里有记载:户部曾将市价不过三四钱银子一匹的粗布,折算成30石大米,而30石大米在当时的市场上,至少可以卖20两银子。这就等于是说,如果拿布匹当工资发给县太爷,一位县太爷每年只能领到3匹粗布。这样的粗布拿到市场上只能换2石大米,县太爷全家这一年,就只能出去挖野菜,就着野菜喝稀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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